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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ZXSY2017-4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晓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会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艳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8万元,较期初增加34.10%,主要是由于本期应收广告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016万元,较期初减少31.00%,主要是本期预付供货商货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761万元,较期初增加46.12%,主要是本期往来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341万元,较期初减少57.77%,主要是本期理财投资收回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1,275万元,较期初增加83.56%,主要是应付未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6、应缴税费期末余额345万元,较期初减少82.20%,主要是应缴税费已缴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3,448万元,较期初增加49.13%,主要是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60万元,较同期减少96.65%,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6万元,较同期增加679.22%,主要是本期其他应收款增加,相应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11万元,较同期减少96.75%,主要是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203万元,较同期减少52.33%万元,主要是本期取得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815万元,较同期增加72.99%,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事项。按照沈阳市国资委《关于成立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沈阳市国资委将所持我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8805万元的股权划转给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盛京资产管理公司),盛京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8月5日、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将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及《收购报告书(摘要)》。

  2、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7年8月10日公司购买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2000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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